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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委政法委从严从实选人用人
发布时间:2015-04-28  

4月底,保山市委政法委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坚持按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把优秀的人才放在关键岗位,对政法委机关14名干部进行了提拔调整,有力激发了政法干部岗位建功的积极性。

为提拔使用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政法干部,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德光组织“一班人”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云南省2个《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市委组织部的有力指导和市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对委机关干部进行全面考核。他们按干部任免有关规定逐人“过筛子”,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通过考核摸底、民主测评、基层反馈等多种形势,把从严从实的要求贯彻干部考核全过程。同时,他们全方位倾听意见,尊重群众在选人用人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严格落实党委的领导和把关责任,严把选人用人的群众关、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任职关,坚持条件名额公开、选拔程序公开、考核内容公开、评定结果公开,决不搞个人说了算,并做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不用,干部档案有疑点的不用,形成“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有为才有位”的良好选人用人导向。(张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