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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圆满收关
发布时间:2014-07-15  

    7月11日下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及救助金兑现会议,现场通报了全州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情况,对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申请人和两件经济纠纷执行案件申请人当场发放了29.25万元救助金及执行款。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楚雄州两级法院及时统计辖区内未结涉民生案件数量,未执行到位金额等基本情况,逐案分析未执行到位原因,分类制定执行措施,并形成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全州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将执行活动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同时结合本次专项执行活动,摸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底数,分析案件特点,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履行赔偿责任与减刑假释的关联机制,研究执行办法。

    在半年的专项活动中,全州两级法院执行局对排查出的每一件涉民生案件都全方位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屋土地、车辆以及其他财产状况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逃避躲债及下落不明的执行人及时通过公安机关追逃网查找其下落;对10名拒不履行、抗拒执行及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及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予以惩戒;对158名有隐瞒财产、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融资、立项以及乘坐飞机等高消费活动时逐步受到相关部门严格限制,约束了其生存和活动空间。

    经过半年多的集中执行,51件2013年以前未结的涉民生案件全部执行到位47件,另4件案件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到位部分款项后因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共执行到位176.65万元,标的到位率为82.76%。执结2014年度新收涉民生执行案件104件,执结率为84.55%,执行到位标的240.53万元,标的到位率为81.82%。另执结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0件,其中2013年以前的23件,2014年新收7件,共执行到位标的84.32万元。

    在对“老赖”采取有力执行措施的同时,对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不能执行的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生产生活极为困难的申请人,帮助他们向党委政府申请涉诉特困群众救助。半年来,对54件案件82名涉诉特困群众开展救助,救助金额达27.3万元。(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