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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司法行政的缘分(叶薇)
发布时间:2014-01-06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小时候,老师总会问我们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长大后,你的梦想是什么?”同学们的回答有很多,有的想当老师、有的想当医生、有的想当警察、还有的想当老板……而我却想当一名律师。因为在我心中,法律是国家“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而制定的行为规范,而法律工作者则是“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司法之圣洁”的神圣职业!因此,14年前的一个决定,让我与司法行政结下了不解之缘,1999年高考结束后,在填报志愿的最后一刻,我毅然把家人要求我填报的文秘专业改成了法律专业,从此,我登上了这艘载着青春、正义和梦想的“航船”。

    2002年大学毕业后,我如愿被分配到绿春县司法局工作。刚到单位,就听说平河乡司法所所长---普先沙的故事,他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常常背负着沉重的电视机和VCD走村串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群众调解各种纠纷。有一次过河时,差点被洪水冲走;有一次穿过森林时,竟然与猛兽遭遇;好几次在调解纠纷时,竞被当事人误伤等等。听了他的故事,当时的我不屑一顾,心想:“那不就是为了树立先进形象,而故意构思的电视剧情吗?”因为,我心中的司法行政工作者,应该是头顶国徽、身穿律师袍、唇枪舌剑地与犯罪嫌疑人对簿公堂的庄严形象!绝不是像个货郎一样穿梭于村寨间,也不像个农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当时的想法太天真、也太片面了!2003年的一天,县司法局接到平河乡司法所的报告说:乡里的一个村民小组的老百姓正在发生冲突,要求县局组织人员一同前往处理。工作组人员赶到现场后,经过调查了解,原来是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村民声讨村民小组长不为老百姓办事、还私吞公共财物,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其尽快交出财物,否则就要把他家值钱的东西拿来充公,双方箭在弦上、各不相让,势态一触即发。因此,我们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到地方的政策规定、从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到小家的和睦相处入手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终于做通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的工作,我们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和部分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在协商过程中,突然有一个怒气冲天的小伙子冲着我们大喊:“你们不要来这里瞎指挥了,我们才不会听的,快点滚开,走走走。”本来已平息的气氛一下子躁动起来,村民用焦虑和慌张的目光看着我们,此时,普先沙毫不犹豫地站起来大声说:“我也是哈尼族,了解我们的民族风俗习惯,我在平河乡工作了20多年,了解老百姓的困难和需求,我会不偏袒哪一方,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的,请你们一定要相信党委政府,相信我。” 也许是他的经历或许是他的勇气征服了大家,最终,一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被成功化解了。当时,我也是工作组的成员之一,见证了整个调解过程,才明白普先沙的先进事迹不是打造出来的,而是他用心用行动用能力展现出来的。从 2001年起,普先沙多次被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评为先进模范。

    2008年,我被安排到一个乡镇工作,才深深地认识和体会到基层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在担任副职的3年里,我参与调解的纠纷多达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因此,还流传了一句顺口溜说:只要叶副一出马,烦事难事都解决。我知道这是同事们对我的一种鼓励,更是我工作的动力。也有同事曾问我在处理纠纷时怎么会那么的得心应手,我自信地说:“我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曾经也担任过司法助理员,懂得一点点调解技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司法行政这条战线,是它一直指引着我航行的方向,它是我工作的导航仪和指路标”。

    2013年,阔别8年后缘分又让我回到了司法战行政线---红河州司法局工作,我倍感亲切和幸福,因为,我可以再次登上这艘载着青春、正义和梦想的“航船”,持续着我与司法行政工作的缘分,承载着我的法治梦继续远行。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司法行政工作者没有太过华丽的外表、没有太过激情的岁月、没有太过悲壮的故事,有的是给他人带来的希望、带来的阳光、带来的别样的年华。骄阳似火时,他们走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法制宣传;阴雨绵绵时,他们挨家走访,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朔风凛冽时,他们深入社区,温情矫正,实施帮扶;寒冬腊月时,他们扶弱济贫,实施援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夜深人静时,他们坚守监所、感化心灵,让曾经的浪子改恶从善、回归社会。

    岁月如歌,谱写着司法行政工作者事业的乐章;生命像花,绽放着司法行政工作者青春的风采;激情似火,升华着司法行政工作者生命的价值。我将珍惜与司法行政难得的缘分,在中国梦,红河路,法治行,司法行政在行动的伟大实践中,黙黙奉献着自己最美的青春和汗水。(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