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对“先进平安县市”创建工作开展督查
发布时间:2014-12-22
按照省综治办关于2014年度省级“先进平安县市”推荐申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近日,楚雄州委政法委、州综治委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先进平安县(市、区)考评细则》及州委、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党委、政府签订的《2014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州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组长,抽调十县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为成员,组成2个督查组,采取交叉督导检查的方式,对十县市创建“先进平安县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14年,楚雄州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综治维稳责任,坚持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参与、层层落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健全社会治理防控体系、丰富基层群防群治措施、夯实基层综治维稳基础、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巩固基层平安建设成果上不断探索实践,全州政法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维护了全州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2014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群众安全感调查中,我州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居全省第四位,比2013年上升了四位。
根据此次督查结果,将推荐三个优秀县市申报省级“先进平安县市”。(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