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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重拳严打非法开采煤炭资源
发布时间:2014-06-23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昭通市出重拳严厉打击煤炭资源非法开采行为。

    确保合法煤矿停产到位。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专人盯守和一矿一名副科级干部监督落实停产工作,确保全市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停产到位,凡擅自恢复生产的煤矿坚决实施关闭,对盯守和监督不力者追究有关责任。

    严格探煤点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和以探矿为名实施井下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违规勘查的从严追究勘查单位和监管人员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小煤窑。认真落实乡镇和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责任,对有煤炭资源的地方开展全覆盖巡回检查,死死盯住有小煤窑的含煤区域,防止死灰复燃酿成非法生产事故;死死盯住曾经从事过非法开采的小煤窑业主,不让其有可乘之机,坚决把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一经发现非法开采行为或擅自启封关闭的非法小煤窑,坚决没收矿产品、采矿设备和坑木,坚决炸封井口做永久性关闭,捣毁厂房恢复场地植被。采取综合执法的方式,对非法小煤窑业主依法严处,追究治安刑事责任,认真追查非法小煤窑业主背后的保护伞,对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实施问责。

    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重拳出击、从严整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昭通市安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