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建设 > 平安建设 > 正文
楚雄州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4-04-04  

    楚雄州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治疗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楚雄州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楚雄州重性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和《楚雄州重性精神病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重性精神病治疗管理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健全全州精神疾病救治网络,实行由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精神疾病救治管理,有效推进肇事肇祸及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工作。

    楚雄州把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起“政府购买服务、三个一、四对接”的全员管控管理制度和“人往医院走、钱从三处来”的保障机制。即:县市政府按人均1元核拨经费,向州精神病院购买社会服务,对全州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筛查、诊断、评估和随访管理服务。每月村卫生室必须走访一次有精神病诊治史的村民,定期发药,了解病情;每季度乡镇卫生院派出专门医生检查精神卫生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县市疾控中心组织一次督查。州精神病院作为精神病的收治医院和专门管理部门,做到与州、县市、乡镇、村的对接,组建9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州10县市的救治管控工作,一经发现有精神病人立即送州精神病院收治,经费由新农保支付,生活费、护理费自付部分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人无能力的由民政救助,确保实现“全员收治”。

    截止2013年底,楚雄州已全面完成全州精神疾病患者的摸底排查和建档管理治疗工作,全州确诊重性精神病患者8767例,建档管理8767例,病情稳定6978例,体检7200例,规范化管理治疗6220例,开展稳定期门诊治疗6978人,急性期住院治疗1786人。

    通过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楚雄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筛查、诊断、建档、随访、健康教育、应急医疗处置和双向转诊等工作有序开展。(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