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2月17日召开的昭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刘建华提出:四个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着力提升矛盾排查化解水平。一是要畅通渠道。着力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权益维护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及时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各县区、乡镇、村要有效运用好信访“四级视频接访”这一平台,扎实开展视频联动接访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合理解决。二是要完善体系。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快形成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化解矛盾新格局。三是要依法接访。要认真研究群众提出的诉求,对合理合法的要解决到位,对确有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四是要精细管理。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基层的稳定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着力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要激发社会活力。大力培育和创新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激发社会活力中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方式转变,补齐社会建设的短板,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在主体上更加注重多方参与、系统治理,在手段上更加注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方式上更加注重法治保障、依法治理,在方法上更加注重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二是要完善自治制度。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切实强化依法治理、法制建设、司法公正等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昭通”建设。三是要加强军民共建。大力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着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水平。一是要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要确保社会整体持续稳定。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全面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做到应评尽评,使“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风险评估就跟进到哪里”,着力解决好恢复重建、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领域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着力提升公共安全水平。一是要保持“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在保持对黑恶势力、涉爆涉枪、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紧紧抓住直接侵害民生的食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出犯罪,严厉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二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网络建设。加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布点合理、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全天候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尽快实现对重点场所、部位、区域的全覆盖。三是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主体责任,着力抓好交通、矿山、学校、消防、电力等领域和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