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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明确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目标
发布时间:2014-02-18  

     今年,昭通市明确规定各县区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目标为:2013年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全省排名前10位的,继续保持巩固;排名50位以内的,前进10名以上;排名100位以内的,前进20名以上;排名100位以后的,前进30名以上。对不能实现提升目标的,将按《昭通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督办究则制度》进行究责,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