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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县公安消防大队扎实开展“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23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近日,泸水县公安消防大队扎实开展重点单位“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将辖区79个重点单位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及分工,督促重点单位做好内部“户籍化”管理系统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填报工作。同时,采取上门督促指导的方式,协助各单位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各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及监督管理相关情况,对重点单位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对连续两次出现红色预警的重点单位,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措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时,主动利用“户籍化”系统通知通告、QQ群、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户籍化”管理信息,按月通报各单位信息录入情况,及时解答各单位在“户籍化”录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使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合理化、信息化。

        三是不断加大对“户籍化”管理单位中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的检查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火灾防控力量整合到位、防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细化完善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杨疆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