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明兴交通管理服务站在弥勒市明兴汽车修理厂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展国产小型免检汽车落户工作。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和州局相关要求,在对本市的汽车销售车行进行了走访、调研、摸底和筛选后,在弥勒市明兴汽车修理厂挂牌成立首家轿车免检服务站,明兴交通管理服务站的成立,方便了弥勒市广大群众办理国产小型免检汽车注册登记手续,降低群众办牌办证成本,节省办理相关入户手续时间,又为交警部门实现国产小型免检汽车“户籍化”管理提供方便。
适用车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
适用时间范围: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经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四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照原规定上线检验。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办理程序: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存入机动车档案。(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