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支队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目标,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推陈出新,创建“服务型”窗口,在便民上求深入。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支队对重点项目消防审核验收提供上门服务、送达审批意见的“一站式”服务,及时发放消防服务联系卡,公开联系电话,建立办结业务反馈渠道,窗口责任人负责全部消防审批的受理,协调、督办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利民、便民、惠民的“三民”服务。二是服务工作“零积压”。支队选派综合素质强、业务过硬的人员负责消防行政审批窗口和举报投诉中心工作,及时反馈群众诉求,有效解决政府确定的年度重大工程、民生工程、政府领导批示的重点项目和消防执法突出问题,主动跟进,及时解决,加快办理进度,并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办事项目,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结时间,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处罚依据,使执法工作做到真正的公开,及时公示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办理结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服务方式“零超时”。深化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放宽审批条件、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环节,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消防安全服务体系。四是文明用语“零盲点”。支队和各大队通过组织官兵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节目,对照从窗口服务中容易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问题入手,结合窗口工作,要求从事窗口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端正态度,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群众咨询,主动接受群众求助,微笑服务每一位办事群众,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法制理念和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部队良好形象。
警务公开,创建“阳光型”窗口,在群众满意度上求突破。一是支队领导班子统一认识,转变观念,重视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狠抓“窗口”建设工作,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层层分管、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确保窗口工作的顺利运行。在实际工作中,支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对待办事群众“冷、硬、横、推、拖”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采用行政审批窗口“全天候、全方位、零距离”服务。二是利用行政审批窗口为重点项目做好前期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做到主动参与、沟通协调,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一站式服务”,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强化服务指导意见,为办理人解决消防疑难问题。支队要求消防受理窗口对所有办事群众,均做好记录,主动进行电话回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已经办结的进行回访服务。
加强监督,创建“廉洁型”窗口,在警民和谐上求实效。一是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抓,要求窗口服务人员筑牢思想防线,不该去的场所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推进窗口服务公开透明,主动向群众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和投诉渠道,在醒目位置张贴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的廉洁自律性。二是依法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结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实事和提高执法监督力度,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机制,针对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清正廉洁等方面向服务对象发放调查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行政许可的制约。三是推行述职述廉、执法回访,引导群众监督。定期开展督导访查、检查考评,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信件征求意见、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回访,了解消防执法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情况,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坚决进行处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从源头预防执法不公、不廉行为。
关口前移,创建“宣传型”窗口,在提升群众意识上下功夫。一是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支队和各大队借助行政审批大厅这一阵地,紧紧抓住群众前来办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和验收的机会,主动给办事群众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讲解消防法律、法规、提供消防咨询,并联系建筑防火实际,向办事群众讲解消防常识、指导业主超前采取防火措施,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二是拓展举报投诉渠道,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举报投诉中心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96119”火灾隐患举报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途径、方式、受理范围和内容。(王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