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警界传真 > 正文
嵩明消防大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4-02-10  

 

    近日,嵩明消防大队联合公安、安监、工商等多部门在城区开展节前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私设小库房、与其他商品混存现象,经营场所是否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是否张贴明显的“禁止烟火”安全标识,各经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间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是否到位。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场所消防安全意识强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但也有部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灭火器材配置不齐全或部分灭火器失效,销售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张贴明显的“禁止烟火”安全标识。针对检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要求业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其必须在规定期限前整改完毕。

    据统计,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储存场所31家,发现火灾隐患27处,督促当场整改2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强化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