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怒江州治安秩序良好,各类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巡(特)警、交警、武警、派出所和群防群治组织等力量,强化市场、春运场站、景点等地的巡控,确保了社会治安总体平稳。
春节7天长假期间,全州公安机关接报警共47起,同比下降44.71%。全州公安机关共投入公安民警、辅警、武警官兵、消防官兵等警力4895人,车辆1277辆次,开展巡逻500余次,全州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近年来,怒江旅游不断升温,怒江雄险奇秀的自然风光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到怒江游玩。截至2月6日,全州各共接待游客12.652万人次,旅游接待总人数较往年同期增长11.85%。节日期间,全州无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圆满实现假日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春节前,怒江州消防官兵共开展消防宣传9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份11000余份,发送消防宣传短信54000余条;出动检查组21组,对62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火灾隐患8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2处,派出流动巡查组1车4人。通过多措并举,节日期间,全州无火灾事故发生。(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