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院院地处滇西边陲,全院仅有48名干警,是名符其实的“小院”。该院秉承“小院要有大作为”的理念,探索出了强化“目标推动、管理推动、文化推动、团结推动、服务推动”的工作方法。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次被云南省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等。
一是强化目标推动,找准出发点。获得荣誉后,该院自我加压,确定了“建设精品小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并以此为指引,结合目标抓好队伍建设,激发干警在实现目标过程中勇于创新、主动作为。
二是强化管理推动,把握切入点。推行检察工作逐月公示栏、星级量化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并将116项工作制度汇编成册,使机关运转、办事效率大幅提升。
三是强化文化推动,打造支撑点。昌宁是著名的“千年茶乡”,该院据此构建了具有茶乡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确立了“求实、务实、落实”的“检•茶”精神,确定了“荣誉等于责任”的院训,培育积极向上的共性价值追求。
四是强化团结推动,抓住着力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联席会、答疑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沟通,做好横向联动;加强向领导部门的请示汇报,做好纵向联动;倡导“团结干事、和谐共事、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实现内部沟通“网格化、全覆盖”。
五是强化服务推动,筑实落脚点。牢固树立“办案有期、服务无限”的理念,主动、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帮扶的鸡飞乡英韬村从后进村步入先进村,树立了检察机关在全县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该院通过“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检察工作联络站、聘请检察联络员”,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更好地服务基层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