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以执法规范化建设引领公安工作变革
6年规范执法打造过硬公共安全产品
派出所设立专门醒酒室;执行公务使用标准化语言;入户调查要穿上鞋套;执法记录仪将执法全过程拍摄,由督察部门入档……2008年9月,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掀起新时期公安工作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
此后的6年里,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健全执法制度,推进执法公开,开展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管理队伍,着力增强法治思维,有力地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一把手负责全警联动
自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广大公安民警广泛参与,使其逐步成为上下联动、整体参与的全警工程。
据了解,各地公安机关普遍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各警种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
公安部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山东、福建、湖北、广东、广西、宁夏等省区公安厅积极争取,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升为党政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所有省级公安机关和受检县级公安机关均召开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打破警种和部门界限,条块结合抓落实,形成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河北省公安厅为进一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连续出台两个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并将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分解为若干项目,层层签订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书,到期严格兑现奖惩。
该负责人表示,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有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是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鲜明特点,也是整体工作推进顺利、成效显著的重要原因。
让民警执法有章可循
如果把公安执法全过程比作企业的一条生产流水线,那么执法民警提供的公共安全“产品”是否能够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关键要看“产品质量”是否过硬——而这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生产操作规范是否具体可行;执法民警是否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操作。
自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始之初,各级公安机关即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公安部修改完善了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并陆续出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一系列执法规范。
各地公安机关也普遍围绕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为提升执法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公安执法的主要领域和主要环节基本具备了相应的执法标准规范。
陕西省汉阴县公安局制定接处警等40余项执法规范,编纂执法服务工作规范、治安处罚裁量标准,对执法行为、执法流程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湖南省平江县公安局制定《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办法(试行)》、《民警出庭说明情况和出庭作证暂行规定》等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相配套的制度。
再好的制度规范,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也只能是白纸一张。为强化执法制度的落实,各地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加强源头管理、质量管理、问题管理和外部监督,执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规范化建设软硬兼施
近些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既注重规范安全的执法办案环境、科技信息化的装备建设、硬件建设,又强调紧抓以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为目的的队伍建设、软件建设,“内外”兼修,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2014年10月,全国90%以上的办案所队已完成功能区改造。各地普遍实现办案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在办案区办理案件成为民警的自觉意识;辽宁、江苏、甘肃、河南、安徽等省份制定了明确的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统一本地区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标准,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办案民警感到易用、好用、管用、愿用。
山东省三级公安机关均建立法制视频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省公安厅到一线所队点对点远程讯(询)问、复议听证等信息化深度运用。
在江苏,公安机关通过利用智能预警模型,使系统能够自动查找可能存在问题的警情、案件等,提升了执法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些地区还配置了音视频智能采集工作站,建成现场执法数据保管中心,实现现场执法记录数据的自动传输保存,并将接处警、讯(询)问、羁押等环节的全流程音视频资料纳入网上管理,加强了对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督。
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很重要,但“人”才是根本。只有执法主体的能力得到提升,公安执法的规范程度才能得到根本提升。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普遍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培训、实战演练、案例点评、旁听庭审、执法帮扶、岗位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制度化、常态化的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民警执法素质。
同时,公安部自2011年开始在全国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各地普遍加强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如安徽省公安厅把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作为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的硬门槛,将中级执法资格列为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必备条件。
据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检验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公安部于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先后组成32个检查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验收。结果表明,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公安队伍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执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普遍完成,执法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对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了固本强基的作用,有力推动、支撑了各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记者刘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