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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法院开设青春法制启蒙课
发布时间:2014-09-26  

        近日,蒙自市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槌在蒙自二中报告厅清脆地敲响。随着审判长一声“传被告人到庭”,被告人杨某某被法警押进了蒙自二中报告厅,同学们进入中学的第一课开始了。

        公开审判,让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制

        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蒙自法院少年庭利用新生军训之机,将庭审现场“搬”进蒙自二中,结合青少年的性格特点以及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选择一起抢劫案件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让广大师生零距离感受法院案件审理过程,感受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当天庭审的被告人杨某某伙同他人持刀威胁被害人侯某某,抢走被害人现金、手机等物品。最终,法庭认定被告人杨某某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在场师生全神贯注地聆听了庭审全过程,严谨有序的庭审直观真实地向在场师生展示了人民法院阳光审判的整个过程。

        法制教育,为护航注入“强心剂”

        威严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与学生们展开互动交流,整个现场气氛热烈。法官结合庭审,从刑法基本知识、刑事责任等法律要点入手,进行问答式现场互动,进而在讲解中渗透典型案例,通过对本市发生的未成年人真实犯罪案例的分析,向学生们讲述了青少年因为不良习惯所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生动诠释了什么是法、什么是犯罪、中学生应如何进行人际交往、如何加强自我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希望同学们明辨是非,懂法、守法、护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自尊、自爱、自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自己的人生在法制轨道上健康的运行,走出完美人生。

        庭后交流,拉近心与心的距离

        “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叛逆的年纪,通过这样的法制宣传,使我们更加懂得面对犯罪我们要敬而远之,面对诱惑我们要退避三舍,希望以后能多来对我们进行这样的法制宣传。”参与旁听的一位学生说。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的人员与参与旁听的部分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教育局的王副局长表示:“这是给孩子们上的初中第一课,他们现在是以学生的身份走进来,但是他们将来会以公民的身份走出去,你们以现身说法的方式,不仅吸引了学生们的眼球,还使他们明白了对自己的行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次教育远远胜于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话。”

        老师们认为,把法庭“搬进”中学校园,这不仅是对学生们的一种震撼,对于老师来说也是很庄严的,第一次感受这样震撼的场景,让同学们亲自体验庭审过程,深刻理解法律的严肃与公平公正,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受到了法制教育,增强对触犯法律后果的深切认识,有助于提高他们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有利于引导这些未成年人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这对学校加强依法管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培养学生知法守法都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场的师生多数是第一次现场旁听法庭审案子,他们认为这是一次庄严、完整、井然有序的庭审,更是一堂生动、直观、教育性很强的法制教育课,对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建设文明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梁旭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