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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新平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22  

  近日,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康仲明为组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朱燕为副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新平法院对《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云南省民政厅、省人大内司委相关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有明、新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华及市、县人大常委会、新平法院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新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陶金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文勇全面汇报了2012年5月《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颁布后,新平法院开展涉诉特困人员救助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与会人员的提问逐一解答。

  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成员和应邀参加会议人员对新平法院近年来开展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对下一步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康仲明强调,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由政法委牵头,统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二是要加大经费的保障力度。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保证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缓解生活困难。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的认知度,切实将《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贯彻落实到位。(胡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