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规定,8月15日起,弥勒法院从立案开始贯穿整个审判执行过程向每位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就办案法官是否徇私舞弊、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滥用职权、作风粗暴等18个事项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为确保监督渠道畅通无阻,一是在监督卡上除明确告知了举报方式、电话及邮箱地址等,在审判楼前设立举报信箱;二是将发放监督卡与建设法院举报网站工作相结合,在监督卡上公布举报网址,指定专人收集来自网络的举报信息,及时发布处理意见;三是抽调纪检监察、审管办、政治处等部门人员成立廉政回访工作小组,不定期对案件当事人采取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开展办案法官廉政抽查,并对案件当事人在回访中反映的意见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查纠,确保监督卡发放环节不走过场,最大限度地落实监督制度,确保监督无死角。(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