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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法院微博直播“阳光司法”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03  

 

 2014年2月27日 ,云南省大理市法院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亲民、爱民、为民观念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到大理市上关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杜飞故意伤害一案。同时,将案件审理过程通过微博进行直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活动当天,大理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26督导组到场参加了案件旁听。此外,大理市委政法委领导、上关镇人大代表、领导干部、村社干部、群众等百余人也参加了案件旁听。

    被告人杜飞因家庭纠纷与自己的岳母杜某菊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杜飞用镰刀和手将岳母打伤,经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杜谋菊的伤情为轻伤乙级。经过身份核实、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查清案件事实后,合议庭经评议当庭作出了宣判。  
案件审理结束后,审判长对现场旁听人员进行释法,针对该案家庭纠纷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从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刑罚处罚等多方面,结合亲情和法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受到了在场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

    该案是大理市法院进行微博直播庭审的第一案,同时,也是大理州首件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件。今年以来,大理市法院把微博直播庭审、执行作为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一条重要渠道,纳入绩效考核,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院长签订宣传工作责任书,切实保障微博直播的顺利开展,主动自觉适应媒体环境新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文 赵颖姝 图 徐善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