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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5名见义勇为先进受表彰
发布时间:2013-09-12  


   
  9月10日,玉溪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召开,5名见义勇为先进受到表彰。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宁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有明,副市长明正彬,市政协副主席马良昌出席会议。

  多年来,玉溪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历年来共表彰奖励483名见义勇为先进。该市于2012年正式成立见义勇为促进会,旨在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逐步使见义勇为事业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玉溪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目前,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资金总额达435万余元,资金专用于见义勇为事业的宣传和对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马良昌宣读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至2013年度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明正彬在讲话中说,近年来,全市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马骞、马富良等一批先进人物,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展示了玉溪人民“热爱家乡、热爱生活、乐意奉献、浩然正气”的良好精神风貌,是玉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宝贵财富。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共建平安玉溪的良好格局;健全保障、激励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见义勇为工作的强大合力,为玉溪争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和争做全国平安法治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