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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服务基地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12  

 
    广南县司法局在两个社区矫正对象服务基地,采取公益服务形式进行矫正管理。

    一是集中考评。结合《广南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 行)》,对参加基地社区服务的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奖惩管理,结合实际表现对管理等级进行调整,实行个别对待,区别管理,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其进行季度考评和奖惩。

    二是集中教育。由基地辖区内司法所统一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对特殊个案实行因材施教,切实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是集中服务。利用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从事公益服务提供固定场所,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到矫正基地进行8小时社区公益服务。

    通过开展公益服务,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反省过错,逐步重建自尊,树立工作、生活自信,从而更好的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