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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开展清理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3-09-16  

  近日,云南省司法厅向各地州司法行政机关下发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清理上报执法执勤用车有关行为的违规通知》,对全省州、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违规行为进行摸底清查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此次清查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配合,在接到通知后,成立了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落实和清理,迅速安排人员对司法行政机关警用号牌借给外单位悬挂、公务用车违规悬挂号牌,购置、使用超标车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治活动,并在8月19日前按要求报送了清理整治报告。

  经对各地州司法行政机关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目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共有执法执勤用车572辆,其中警用专段号牌车辆466辆,“云O”专段号牌车106辆。经各州市司法行政机关自检自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勤用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行为,总体情况较好。

  此次清理整治活动,是云南省司法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点专项工作,在厅机关精心组织和安排下,在各司法行政机关的通力协作和配合下,得以圆满完成。通过此次清理整治,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又一次认真学习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及用车纪律,厅计财处也全面更新掌握了各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的基本状况。省厅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使用规定,抓制度建设,抓体系完善,通过不断努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