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管理安全。11月26日至28日,建水县公安局联合建水县安监局、建水县临安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站等,对建水县临安镇辖区内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10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检查中,通过听取各企业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地点、储存方式、使用流程和管理使用台帐等,发现10家企业均存在台账管理不规范、储存区未设置安全警示、对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向企业管理人员宣传了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知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购买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他们要筑牢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切实加强对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落实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管理安全,严防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问题发生,杜绝流入非法渠道。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再次重申“四个必须”,即必须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管理条例》,落实制度,强化责任;必须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台帐,做到实物与台帐相符;必须加强在使用、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把关,严禁易制毒化学品非法购买、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购买过程中及时按要求到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