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日,砚山县公安局者腊派出所联合县消防大队官兵,扑灭一起民房火灾。
11月23日18时许,者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者腊乡羊革组一民房发生火灾,要求救援。接警后,者腊派出所李所长迅速联系县消防队,并带领值班民警及者腊街面巡防队驾驶乡消防车赶赴现场,同时要求羊革村干部先以人为本,立即转移失火人家及附近村民。到达现场后,民警迅速疏散火场旁观望老人、小孩,并组织年轻群众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火势蔓延,县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民警又组织扑救群众转移,给消防官兵营造良好灭火场地。经过5个多小时的英勇奋战,失火民房明火全部扑灭,火势未蔓延至四周房屋,将群众财产损失减到最底程度。
此次失火民房为一幢老式木质结构四合院,房内共居住两户人家,失火原因系火塘内火苗烧至旁边堆放差物、谷草堆引发火灾,此次火灾烧毁民房2家,群众损失约5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善后工作已得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