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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交警迅速处置一起大货车自燃险情
发布时间:2013-12-03  

    2013年11月26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头道水中队民警迅速反应,妥善处置一起因刹车制动高温引发的大货车自燃险情,及时预防了一起因轮胎自燃可能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从而避免了驾驶员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11月26日下午3时许,头道水中队民警巡逻至祥临线K176公里干坝山路段时,发现前面一辆大货车右后轮位置不断冒出大量青烟,并伴随着一股刺鼻的烧焦味,疑似车辆发生轮胎自燃,情况十分危急。巡逻民警迅速喊停大货车,并迅速下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车轮上已出现些许明火,于是快步拿出巡逻车上携带的灭火器上前处置,并组织大货车驾驶员用水继续在车轮上浇洒,经过几分钟的紧急处置,终于将明火浇灭。
  
  确认大货车安全隐患排除后,民警对大货车驾驶员进行了安全行驶教育,要求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出行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各种安全性能,注意日常的检修和保养,并在行车途中勤检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