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的业务能力,全面提高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率,文山市公安局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严格落实四个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落实事故成因分析制度。坚持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制度,定期对辖区引发交通事故的人、车、路等因素进行分析,制作事故成因分析报告,并将其放在交警部门网页上供全体民警浏览。同时,组织全体民警就交通事故的有关预防措施进行讨论,找出交通事故发生规律,为交通事故预防提供可靠科学依据。
二、落实疑难案件研究制度。交警部门事故处理民警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案件,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之前,必须提交集体讨论研究;对于案情复杂、疑难案件还须提交交警部门成立的专家小组集体讨论研究,以提高事故认定的准确性。
三、落实案件定期回访制度。对疑难案件、逃逸案件、死亡事故案件、双方有纠纷案件、对事实或责任有争议案件,事故处理民警定期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相关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从而尽量将矛盾消化在基层,从源头上杜绝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落实便民利民服务制度。为便于群众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在交警部门办公区醒目位置悬挂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图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指南等内容,以便让当事人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在此基础上,积极培养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为事故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帮助做好调解工作;对于有争议的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解释、安抚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