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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景洪:“三个一”工作法提高效率 景洪1.6万余辆电动车顺利落户
发布时间:2013-07-24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在认真开展办理电动车落户的工作中,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交警不断征集电动车主对公安机关办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民意”推动警务工作,采取“三个一”便民利民工作法,为电动车主在落户过程中提供最快捷、方便的服务。截至7月8日,1.6万余辆电动自行车在景洪城区顺利落户,电动车主对景洪交警大队的办证效率和服务态度给予高度评价。
 
    措施一:六项工作法“让群众少等一分钟”
 
    通过“严、形、说、听、答、办”六项工作法,全面提高办理效率,让群众减少等待时间。一是“严纪律”,严格制定窗口岗位责任制,窗口民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空岗,工作期间不得长时间接听电话,不得长时间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排除一切外界干扰,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形象佳”,时刻保持警容严整,在业务窗口坚持微笑服务,以真诚的笑脸迎接办事群众,坚决杜绝“冷横硬推”行为,树立窗口外在形象;三是“主动说”,主动询问办事群众,积极指引群众了解办证流程,在接待群众中坚持使用规范用语,文明待人;“认真听”,认真听取群众需办事宜和意见,做到一视同仁,公平正直,不推诿,不拖拉,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四是“耐心答”,回答群众询问全面、细致、具体,务必保证做好解释工作;五是“规范办”,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保证服务效率,确保审核严谨,避免疏忽大意为群众带来重复工作。
 
    措施二:多项告知渠道 “让群众少跑一趟路”
 
    将办证流程广而告知,让群众对办证程序提前预知、有备而来。一是走访宣传,由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朱国庆多次带领相关民警深入办证大厅和社区走访宣传,通过传统的方式,将办证流程向社会公示。并召开专题会议,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宣传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利用传统媒体报纸、电视和城市公共阅报栏,动员群众积极到交警大队办理落户;三是利用微博、手机微信、手机报的新媒体方式,将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一一公示,并实时回复网友咨询,做好指导解释和宣传动员工作,使部分原本不重视电动车落户工作的群众慢慢理解和接受,主动到交警部门登记。四是特别制作了非机动车辆管理业务办理指南,并将此指南张贴在办证大厅的醒目位置。同时,还制作了表格填写模板,以便群众填写表格、整理资料。据统计,通过宣传和办证流程的公开,到景洪市交警大队办理电动车落户业务的群众基本能带齐办理所需各类材料,避免了往返奔波。
 
    措施三:推行延时服务  “让群众少请一次假”
 
    针对全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办证任务重、群众工作日办证不方便的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避免大部分群众向单位请假影响工作,景洪交警大队办证民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克服工作困难及简陋环境,全力以赴为群众办理牌证服务。同时,对每天的业务无法当场办结时,推行延时服务,实行下班前大队内不留1名办事群众的原则,所有业务完结后才能下班的工作制度,履行“不送走最后一名办事群众不下班”承诺,确保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快捷的服务。
 
    景洪市交警大队自开展办理电动自行车落户工作以来,积极拓宽便民服务渠道,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据统计,交警部门在办证初期,一天平均只能办理100余辆电动车,通过六项工作法,高峰时期一天平均能为300余辆电动自行车办结业务。截止7月9日,大队共受理办理电动自行车落牌17000余辆,现阶段到景洪市交警大队办理业务的群众数量已逐渐减少,景洪市交警大队提醒还未办理落户业务的电动车主们及时前来办理,避免到期无法办理影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