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产量是不是又翻了一番?”12月25日一大早,嵩明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一行来到位于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的燕京啤酒昆明公司进行回访,把该院刚刚颁布实施的《关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亲手送到了企业负责人手中。
刚一进厂区,就听到了轰鸣的机器声,一瓶瓶灌装好的啤酒正通过传送带运送到指定位置进行无菌包装,经过严格的产品检验后等待装箱出厂。“我们目前已达到年产30万吨啤酒的规模,下一步还准备扩产到50万吨,今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预计将突破亿元大关!”燕京啤酒负责人张生洪高兴地向检察官介绍着。
燕京啤酒从09年12月入驻杨林工业园区至今已有4年时间,是嵩明县名副其实的第一纳税大户。随着燕京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部分不法分子和商家瞄准了啤酒瓶盖上的一点蝇头小利,对原装瓶盖动起了手脚。
“2011年,在我院办理的首例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假冒“燕京”牌注册商标啤酒瓶盖的犯罪行为”,嵩明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告诉记者,“我院及时将这一情况通报给驻园区内的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建议企业在生产、销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增强企业维护自身品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此案于2013年3月由嵩明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于4月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韦某等三人作出了有罪判决,有效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嵩明县检察院检察长贾永强介绍,随着今年1月嵩明杨林工业园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园区经济迅速发展,目前入驻企业已达到181户,其中90%以上为民营企业。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型案件,如伪造注册商标案、非法出售伪造发票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为更好地服务园区经济,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该院与县工商联共同拟定了《关于加强工作联系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企业和各方意见后,于12月20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意见》通过建立联系机制、建立交流机制、提供法律服务、开展调查研究、维护合法权益和提出检察建议六项具体工作措施,全方位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中强调,要依法重点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犯罪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该院民行科已深入到当地100多家民营企业发放宣传实施意见,并与燕京啤酒等多家企业建立了检企联系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定期邀请民营企业家到检察机关参观座谈,更加广泛全面地征集企业意见,并适时通报一些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的宣传力度,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在当地小有名气的云南双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胥年勇感慨到,“检察机关关心民营企业的发展,主动给我们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意见》的出台让我们在嵩明投资兴业的信心和干劲更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