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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出台规定 严管司法警察着装风纪
发布时间:2013-08-28  

检察院出台规定 严管司法警察着装风纪

《云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着装及警容风纪管理规定》9月1日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着装和警容风纪管理,全面提升司法警察精神面貌,树立良好形象,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办案,省检察院于2013年8月15日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着装及警容风纪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着装,是指检察机关在编在职的司法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制式警察服装。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任务和参加重大活动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保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规定》列举阐述了司法警察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形、不同季节的着装标准及礼仪礼节、违规处理细则,明确规定各级院应加强对本院司法警察着装及警容风纪的日常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上级司法警察部门应不定期的通过警务督察等形式加强检查督促。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将于2013年9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