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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成立法学会 刘宁笙当选会长
发布时间:2013-09-27  

9月26日下午,玉溪市召开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玉溪市法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法学会第一届领导机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宁笙当选会长。

玉溪法学会的成立,是法治玉溪建设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玉溪市民主法治建设向科学化、专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法学会是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的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玉溪的重要力量。该会将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参与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和论证工作,参与法制宣传,开展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刘宁笙在讲话中指出,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法学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党对法学会的工作领导,把组织、推动法学研究作为法学会的主要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服务。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玉溪、平安玉溪、美丽玉溪等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和对策研究,当好党委和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抓住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要理论课题,集中攻关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玉溪提供理论智力支持。要加强法学人才队伍建设和法学会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者、实践者,努力创建一流法学会。(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