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陪审工作规范不流于形式,人民陪审员身份特征鲜明,特别是‘五个保障’站得高,在全国都十分典型;工作创新力度大,服装、徽章、工作证‘三个统一’和党支部建在人民陪审员中等举措新效果好。”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邓昌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一行在曲靖调研人民陪审员等相关工作中,对具有曲靖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为陪审机构经费鼓与呼
“学习资料、饮水机、办公用品,一样都不少。走进这间办公室,我就是走进了法院这个家。”从“优秀人民陪审员”到“云岭楷模”、曲靖“十大新闻人物”,“铁杆”人民陪审员马绍国每天都早早走进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扫地擦桌后开始翻看卷宗。
“为解决陪审工作名额、经费不足的问题,请人大代表多在不同层次的会议和场合呼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机制,筑牢人民陪审工作基础。”早在2010年曲靖“两会”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苏永宁就对人大代表作出上述表示。
曲靖中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罗忠民介绍说,在驻曲靖的省、市人大代表的持续鼓与呼中,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和工作经费得到有效落实。2010年7月,曲靖率先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专人负责指导全市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管理等各项工作。
目前,曲靖辖区富源、马龙等9个法院经当地编办批准,正式设立了以副科级机构配置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及沟通协调等事务专人管理,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工作流程。
在苏永宁等省、市人大代表的持续呼吁中,2012年,曲靖两级法院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增减情况,为全市443名人民陪审员争取专项经费276万元,并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其中,在国家级贫困县富源县,县人民法院为60名人民陪审员争取到每年60万元的陪审专项工作经费。随后,全市法院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固定补助+个案补助”的形式,给予人民陪审员陪审每件案件200元的陪审报酬,调解结案、息诉罢访还给予适当的奖励,人民陪审员年人均工作经费达到了6000余元。
人员、机构、经费的落实,有效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不到位的瓶颈问题。
设陪审员履职保障基金
“曲靖法院设立了无袍法官基金和意外伤害保险,无疑给我们人民陪审员吃了一颗定心丸。”人民陪审员张坚琼带着农家女爽朗的笑声说。
2012年,为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间的职业保障,曲靖中院在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购买一份不低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研究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投入2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全市9个基层法院按照辖区人民陪审员人均500元进行注资,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基金”,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时,伤亡、致残或发生重大疾病等抚慰补助。
从2012年9月创立至今,已筹集82万元作为基金会资金。基金会成立至今,已用于人民陪审员重大疾病、困难走访等抚慰补助8.6万元。
为确保基金会运行的公开、公正、公平,曲靖中院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为理事的理事会,负责执行基金会的决议、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等。
提升服务、激励保障是调动人民陪审员做好人民陪审工作的不竭动力。曲靖中院专门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档案,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定期举办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班,订阅《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编》等报刊资料,鼓励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罗忠民介绍说,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曲靖中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
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不同的工作经历、人生阅历、专业特长等,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除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外,还参与诉讼外调解、缓刑犯考察、未成年被告人调查等工作。
定期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辖区进行沟通和联系,争取他们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工作予以关心、理解和支持。
统一制作人民陪审员徽章、工作证,统一定制服装,确保每位人民陪审员服装、徽章、工作证的“三统一”。
设立办公室,并配齐办公桌椅、电脑及电话,订购法律书籍和报刊,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使法院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家”,切实把人民陪审员当作自己人。
为表彰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工作中作出的积极贡献,曲靖中院从2011年起,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表彰1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大张旗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贴心铁杆”不陪衬
去年7月,在罗平县松毛村,当地金氏家族内部发生一起因坟地争议引发的纠纷。案子缘于该村村民晓金在家族大祖坟中围出一块空地,不允许任何一家人进入。碰巧,该村一村民死于矿难,本想葬于那块空地,但晓金不允许,死者家属只好将死者另择坟地安葬。出于气愤,死者家属随后组织村民将晓金打伤。晓金为此告到法庭,并扬言:如处理不好,一定要伺机报复!
庭审前,人民陪审员马绍国从村支书那里了解到:坟地是整个金氏家族的,晓金占为己有,确实错在先。马绍国敏感地意识到,晓金独自占有家族坟地,伤了家族的“情”,但死者家属打伤晓金,却又明显违了“法”。在“情”与“法”的天平上,要把握好“度”。
调解时,马绍国动员该村德高望重的长者老金出面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坟地由金氏家族共同管理使用,晓金获赔医疗费2600元。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彻底化解了。
“我是一名党员,前半生兢兢业业已过,后半生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初见马绍国,他神清气爽,古铜色的脸颊上挂着笑意。
2008年5月30日 ,马绍国听说法院要选聘人民陪审员,便立即报了名。说起这5年参与调解的案件,马绍国说,实在多得记不清。翻看他随身携带的一个蓝色小本子,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某月某日何处发生纠纷,当事人的情况、意见等。像这样的小本子,马绍国5年来用了10本。
在2012年9月召开的云南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马绍国“贴心铁杆,做一名平凡的人民陪审员”的交流,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
“要名利不当陪审员,想清闲莫进法院门。”总结自己的“准法官”生涯,人民陪审员张成华深有感触。
2011年,曲靖中院27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833件。2012年,44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7122件,占全市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0.2%;参与案件调解3703件,送达3590件,协助执行1312件,且参与审结案件的服判息诉率高、自动履行率高,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房湘、“云岭楷模”马绍国、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张成华以及全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富源法院等优秀典型。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质量受到了法官和涉案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他们已成为法院审判活动中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区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