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政法机关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理配置司法权限,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全州公安局年初制定了《楚雄州公安机关2013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措施、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州局与各县市公安局、局直部门签订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执法办案部门为责任主体、督查部门督导推进、全警参与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格局。全州公安机关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和警务公开,全面实施网上案件考评制度。依托警综平台进行执法监督、案件质量考评,实现网上全覆盖。同时采取网上案件质量巡查、执法办案黄橙红三级粉色预警、通报考评等方式,及时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质量。
全州检察机关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审查决定逮捕制度,加强对自身侦查活动的监督。建立侦、捕、诉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检察机关自侦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制约,规范业务工作,增强办案合力。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最大限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州法院建立“五大机制”规范法院管理。一是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对案件流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诉讼效率,防治和杜绝“两超”案件;二是审判质量评查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通过动态分析通报,确保收结案平衡,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三是工作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加强对部门和个人绩效的科学考评管理,将审判绩效纳入部门、个人年度考核范围,结合评优评先,提高法官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四是涉法涉诉稳控机制,加强对涉法涉诉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将涉诉信访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违法违纪惩处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力度,杜绝和防范司法不公现象发生。(董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