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交警大队民警吃饭喝酒难了,与他们打交道托他们办事更容易了。”这是10月31日笔者就到楚雄州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廉政灶”作专题采访时,腊湾村委会外湾子村民小组村民何联生来牟定县交警大队办事时的赞许。
笔者到交警大队采访时正是临近中午,牟定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荣被直接带到交警大队“廉政食堂”,享受了“四菜一汤”的“待遇”。食堂工作人员告知,4人用餐总费用40元自己掏钱。刘荣介绍,实行“廉政灶”接待制度,来客被安排在“廉政食堂”就餐,实行定额定员定标准,严禁超支接待。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吃喝风和铺张浪费等问题,2013年初,牟定县交警大队出台严格的制度规定。要求各科室公务接待必须遵循“定点接待、定额开支、定员陪同、定时公开”原则,来客每人每餐不得超过10元,不许上烟酒饮料。还规定,在“廉政食堂”接待只能是谁主管谁陪同,陪人不能超过2人。陪同人员超过规定比例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单位主陪人支付。每月底在单位财务公示栏公布接待对象、事由、陪同人员及费用,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为了加强“廉政食堂”,牟定县交警队还规范了三项制度,即派餐制度。制作“廉政灶”派餐单,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廉政灶”公示制度。“廉政灶”台账实行日清、周报、月公示制度,把“廉政灶”接待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将采购、标准、接待等事项逐月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检查制度。今年来,县交警队党支部已对全大队各科室公务接待情况明查暗访3次,从未发生违规现象。
如今,“廉政灶”已成为遏制基层腐败问题滋生的有效手段,对降低公务接待费用、制止铺张浪费、促进民警作风转变、密切警民关系、改善基层民警生活条件,激发工作积极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深受群众好评。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交警大队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推行以来,交警大队同期相比节约招待费均下降60%左右。“廉政灶”真正吃出了“廉政风”。(李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