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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五举措”推动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发布时间:2024-07-24  责任编辑:符晓

2024年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迪庆州司法局通过落实“五项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助推法治迪庆建设。

强化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下发《中共迪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全面推进新法在迪庆州的正确有效实施;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纳入《迪庆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关键少数”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行政复议法纳入全州“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内容,列入2024年普法线上宣传计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新法专题培训工作,3月完成全州行政复议人员轮训工作,5月至6月完成州、县(市)两级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推进复议、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结合全州工作实际,进一步整合迪庆州行政复议资源、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强化行政复议保障措施,打通行政复议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州29个乡(镇)司法所全面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以来,结合司法所职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工作,参与案件的调查、调解、和解等工作,将行政复议触角延伸至基层,实现三级行政复议便民服务全覆盖。2024年上半年,省、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深入香格里拉市司法局三坝司法所联合调研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进一步发挥代办点的各项职责。

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紧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迪庆实践,把能动复议的理念贯穿到行政复议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树立“穿透性”办案思维,用好用足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调解和解、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先行化解等机制。2024年上半年实现各类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全覆盖,其中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成功率100%,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比例不断提升。

 

加强多部门联动衔接。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行政诉讼工作的衔接,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联合出台《迪庆州人民检察院、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联合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深入实地、召开会议等形式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2次,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对接,参加迪庆州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沟通会议,初步对“访转复”案件衔接程序达成共识。

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监督职责,做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后半篇文章”,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同时,针对个案中反映出的部分问题,及时联系行政机关予以提醒。今年以来,依法作出行政复议纠错决定2件,为提升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