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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迪庆州民警勇救群众获省级奖励10000元!
发布时间:2024-04-26  责任编辑:汪雨春

4月24日下午,和锦涛同志勇救群众有功奖励仪式在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举行。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三级党委政法委、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并邀请了和锦涛的家属代表来到现场。

奖励仪式上,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奖励和锦涛同志的决定》,一次性奖励和锦涛同志人民币1万元,建议迪庆州公安机关酌情给予表彰奖励,并为和锦涛同志现场颁奖,和锦涛同志作了发言。

此次奖励仪式,不仅是对和锦涛先进事迹的奖励慰问,也旨在呼吁全省广大政法干警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和锦涛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云南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3年2月14日

在午休期间的和锦涛

乘坐朋友的车辆途径国道214线路时

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与对向行驶的小型越野车相撞

在发现事故后

他第一时间上前查看了解事故情况

见小型越野车驾驶员及乘车人严重受伤

两人双腿被压困车内动弹不得

而当时事故车辆冒烟起火

随后他立即展开人员救援工作

经过5小时的救援

成功救出了两名被困人员

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和锦涛这样说

事发后的一段时间

也有人曾问过我

当时的情况那么危险你不害怕吗?

如果出现意外了你的家人怎么办?

面对这些问题

我的心中从来只有一个答案

我是退伍老兵

是人民警察

是有着27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员

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

我相信不只是我

我身边的战友们

还有那些心存善良,充满正义感的人

都一定会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但组织却给了我如此大的褒奖

让我备受鼓舞

同时也深感责任在肩

今后

我也将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

使善行义举得到更多人的响应

知道多一点

2022年12月,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任务、非工作场所实施的特定行为,全省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促进会)应将其纳入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促进会)奖励慰问范畴,结合实际即时给予一次性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形式多样的关爱慰问,不作为见义勇为行为推荐各级政府表彰。

据了解,和锦涛是自2022年12月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后云南省第一个被奖励的省内人民警察。和锦涛同志的行为,不仅彰显了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职业素养,更是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部署精神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