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大理州漾濞县漾江派出所盯紧“完善体系、理清职责、健全机制、落实保障”四大任务,采取“12345”工作法,全面推进公安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为“平安和谐漾江,山清水秀漾江”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及生态环境。
坚持党建引领 做到有机结合
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天蓝、地绿、水净”是漾江派出所在争创“枫桥+生态”示范派出所工作的主要方向。在创建过程中,漾江派出所始终高举“公安姓党”旗帜,突出党建统领,用主动警务落实主防理念,秉持主动警务与生态警务有机结合理念,标准化、清单化、智慧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两个工作体系
实行“两长”联动,积极推进生态警务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森林警长+河湖警长”警务模式为抓手,由派出所所长担任乡镇森林警长、乡镇河湖警长,由社区民警分片区负责,实行对森林和河湖分级、分段、分片管护。
创建多部门联动机制,提升乡镇善治水平。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以生态警务站为中心,突出主防,凝聚环保、农业、水务、林草等部门形成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治理的最大合力,建立联勤联动的警务模式,做到共抓共管共治共享。
创新三个工作模式
生态警务建设“1+3”,共建同心圆。漾江辖区水多地广、村落分散复杂,生态警务建设工作存在防范难、警务效能提升难等问题。为有效破解难题,开创综合用警新模式,推行“1+3”工作机制,即一段水域由一个民警加一个村社干部加一个网格员的联防工作机制。
警村联勤联动“1+12”,筑牢保护盾。采取警村联勤“1+12”工作模式,将12名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作为情报信息收集、线索摸排的重要组成力量,明确由派出所综合指挥协调,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事件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事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打造平安乡镇。
基层社会治理“1+N”,搭好连心桥。依托微信以“职工群”“镇村群”“护林员群”大网格为基础进行细化,实现由“1”到“N”的微网格划分,构建起派出所联系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护林员、巡护志愿者的工作格局。
完善四个工作机制
基础信息联采,创建平安治理共同体。发挥警民联动作用,利用辖区包户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联合辖区民警合力开展入户走访工作。针对目前网格内存在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隐患和涉及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诈骗案件,对于现场能解决的案件,及时调解处理;对于复杂的矛盾纠纷,在积极疏导化解的同时,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同时积极抓实“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应用工作,主动对辖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等全要素采集,做到人房关联、以房管人。
风险隐患联排,及时掌握治安新动态。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将工作关口前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民警照单逐个销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同时,依托“派出所+村委会”深度融合,实现警务类警情和非警务类警情源头分流、联动联调、闭环处置。
重大案件联查,多管齐下提升战斗力。立足“派出所主防”职责定位,漾江派出所积极联系环食药侦、刑侦、交警等专业警种,通过团结协作、警务互补、警力集约的联防联治联查模式,构建新安全格局。
服务宣传联动,窗口服务延伸到指尖。盯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围绕提高窗口服务质效,提升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线上和线下服务的有效衔接。除了推行“预约+延时+错时”的工作机制外,挂钩村领导、派出所民警、户籍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形成联动机制。
落实五个常态工作
日常巡防常态化,提升群众安全感。常态化采取步巡、车巡相结合方式,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河段、苍山禁入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见警率,挤压违法犯罪空间,震慑和打压违法犯罪分子。
排查管控常态化,全面整治风险隐患。为保证辖区治安及生态环境良好稳定,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清理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纠纷调处常态化,解决群众烦心事。常态化落实“三色预警+定向分流”调处机制,将矛盾纠纷按轻重缓急划分为红橙绿三色,在村委会中设立调解室,由社区民警、一村一辅警、网格员、群治力量、专职部门组成调解工作团队,主动调处化解简单矛盾纠纷。针对疑难矛盾纠纷,积极联系综治中心、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介入,综合调处。
普法宣传常态化,法治意识入人心。一抓宣传,确保普法宣传有氛围。通过乡村大喇叭、微信群、院坝会、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二抓重点,确保普法宣传有实效。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精准聚焦,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普法宣传。三抓活动,确保普法宣传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进家庭、进搬迁安置点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举报奖励常态化,实现辖区安全共治。辖区安全关乎你我,安全隐患危害生命安全。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发放致辖区群众的一封信,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和各类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