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理念,用法治力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为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坚持源头治理筑诚信
做好源头治理,是诚信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龙陵县法院坚持“下好审执一盘棋”理念,以“源头治理”为目标,围绕“公正与效率”,持续推进“无讼社区”“法庭联镇”“法官联村”“分调裁审”等工作,凝聚法院与公安局、司法局、妇联、乡(镇)政府、综治中心、法律服务机构等合力,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社会治理大格局。将矛盾止于未发、化于萌芽,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积极探索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治理新路径,并以“四源综合治理”为抓手,构建诚信建设大格局,推动矛盾防于未诉、案件止于未衍、裁判履于未执、信访察于未发,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诚信建设取得实效。截至8月30日,16个无讼社区试点共接受法律咨询500余起,诉前化解纠纷200余起。委派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30件,调解成功60件,调解成功率为46.15%。
坚持以公正审判助诚信
公正审判是诚信的基础。龙陵县法院坚持把诚信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在立案阶段把好立案审查关,持续加强案件材料审核,告知当事人须诚信诉讼;在审理中严把证据事实关,在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保护合法权益,鼓励和倡导诚信交易,运用法律手段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公信促诚信;在判后坚持开展判后答疑、案件回访、督促履行工作,判后向义务人送达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对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十告知”;常态化召开审判数据会商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司法数据,全面落实阅核制度,压实监管责任,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全力守卫司法公信。
坚持以强化执行促诚信
被执行人在电话里焦急地说:“请你们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去掉,不要对我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我现在就到法院去给李某某还钱。”龙陵县法院执行局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龙陵县法院充分发挥惩戒失信主体职能,通过罚款、拘留、限高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执行专项行动,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2024年以来,发放执行案款1292笔,共计执行到位金额6891.12万元,执行到位率58%,无一笔案款超期未发放。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9人(次),采取限制消费措施805人(次),同时,积极落实信用修复工作,屏蔽和解除失信62人(次)、限高名单329人(次)。
坚持以依法严惩护诚信
龙陵县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养老诈骗等犯罪活动,持续完善“打、合、延、宣”综合治理体系,筑牢“防火墙”,坚决守好百姓“钱袋子”。始终坚持依法、从严、高效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纵深打击,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惩处要求;加强与公安、检察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综合治理。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切实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2024年以来,依法判处涉电信网络诈骗、帮信及关联犯罪22件28人,重拳出击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坚持以普法宣传守诚信
为了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龙陵县法院以多样化的宣传形式、丰富饱满的宣传内容,营造诚信建设氛围。各庭室立足岗位职能,积极开展“七进”普法、模拟法庭普法、巡回审判普法、“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等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在日常普法活动中融入诚信宣传案例,让诚信行为成为人民群众可感知、可触及、可共享的实际活动,让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诚实守信的理念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心中。同时,依托法治副校长职能,推进学校诚信德育与家庭诚信德育并举,将诚信教育“从娃娃抓起”,传播真、善、美等价值取向。2024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次2000余人,得到群众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