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效能,积极探索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审判力量下沉、审判法庭下移、诉讼服务下倾,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力求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微法庭”是昌宁县法院推动诉源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衔接的创新实践。2023年6月,昌宁县法院和米河村以“党建引领 院村共治”为重点,实现机关与村级资源共享、发展共促、互助共进,进一步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依托米河村养老居家服务中心,以“一庭一场一队一室”(即微法庭、法治广场、志愿服务队、村民说理室)为载体,共建微法庭大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便捷的司法服务,就地解决纷争。
2024年以来,米河村“微法庭”共调解成功案件18起,现场开庭3起,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微法庭”在既不用新增人员编制,也不用新建办公场所的情况下,分流传统法庭的繁重任务,与传统法庭互相补充,将很多问题解决在村级,相当数量的基层矛盾化解在乡镇。
昌宁县法院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发挥法治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组织挂包干警定期举行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排查好矛盾纠纷的潜在风险,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防范和化解风险,形成“村民互信、院村互助、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