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经楚雄州委批准,州委政法委组建政治督察组于2024年8月6日至20日进驻州公安局开展政治督察。督察反馈意见经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第3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于9月6日在楚雄州公安局召开反馈会议。
会上,楚雄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督察组组长杨爱学反馈督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绍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这次政治督察,是对全州公安工作的“政治体检”,对照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来检视,楚雄州公安局在政治建设、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上存在六个方面的20个具体问题和不足。楚雄州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要找准症结原因,主动扛牢整改责任,突出着力重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有效的举措推进整改。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织密制度的网格,切实把政治督察成果巩固好、拓展好、应用好。三是强化作风抓整改,自觉把贯彻落实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转变作风的重要动力,细化任务,与巩固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公安重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环节重点警种重点岗位,坚持“查、改、建”并举,既见实效又见长效,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全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牢牢把握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三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四要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的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五要牢牢把握高素质干部队伍新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政治督察组成员,州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参加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