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赵嘉 摄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
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的新期待
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新成效
云南省常态化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情况如何
一起来看看
↓↓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委常委会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写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列入省“十四五”规划。
省“两办”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高位推动的组织领导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涉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机制、规范高效的线索处置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务实精准的督导督办机制、群众满意的长效评价机制“七大机制”,为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制度支撑。
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结合常态化需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聚焦重点、紧盯问题、加强统筹,压茬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紧密协作配合,打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组合拳”。各地党委政府坚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整合调动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坚持高压严打不动摇
云南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立足打早打小、查深查透,决不任其坐大成势、为害一方。组织开展线索核查、案件精办、打击涉网黑恶犯罪、逃犯追捕、“黑财”执行攻坚等行动,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
比如,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保山孙土壹等人涉黑组织案,依法严惩涉黑组织成员61名,破获相关刑事案件50起,主犯孙土壹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权威。再如,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普洱市谭富文伙、张之纲等人涉黑组织案,是常态化以来普洱市涉案人数最多(50人)、涉案资产最多(林地32083亩,其他涉案资产估值1.64亿余元)、涉案罪名最多(18项)、犯罪事实最多(71起)的案件,清除了盘踞在金融放贷、市场流通领域的“毒瘤”。
2021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8个,涉恶犯罪集团49个、团伙5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46人,缉拿本省籍目标逃犯14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937起,深挖打掉了一批“潜水”较深、“漂白”掩饰较好的“漏网之鱼”。
坚持依法办案不动摇
云南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树牢法治思维、恪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规范办案,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侦、诉、审、执全流程办理质量控制机制,健全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分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2021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12件1985人,全省法院一审判决222件2385人,判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5.55亿元,一大批黑恶犯罪分子当庭认罪认罚。比如,红河州梁毅等人涉黑组织案,全案16人均认罪认罚,一审宣判后无人上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标本兼治不动摇
云南始终树立系统观念,把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源头治理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中之重,攻克了一批过去仅靠单一部门难以解决的顽症痼疾,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分批次接续开展信息网络、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九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侦办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案件12.7万起,结合“三书一函”推动行业领域建章立制,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
大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相融合,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以及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切实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2022年全省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20年下降16.9%,命案下降53.5%。
大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相融合,深挖涉赌、涉毒、涉恐、走私、偷渡、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严防境外黑恶势力对内渗透和境内黑恶势力外逃。
大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不断健全完善防范整治“村霸”的制度机制,开展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13.92万余人,对四千余名涉黑涉恶刑释人员开展教育帮扶,将近千名黑恶高危人员纳入重点人群服务对象。
坚持精准督导不动摇
云南始终把督导督办作为传导压力、落地落实的关键一招,持续拧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链条”。
以特派督导强推进,圆满完成全国扫黑办2021年、2022年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2轮省级特派督导,推动整改问题336个。
以案件督办破难题,健全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对6起案件组建省级“双专班”同步推进扫黑、“打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7起大要案件,推动各地揭开“盖子”、深挖“根子”。
以年度考评明方向,坚持“所抓即所考”,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及时调整考评内容,全面评估各地扫黑除恶质效,既考评打击战果,更考评源头治理成效,督促各地真正把功夫用在平时,把更多精力放到预防上来。
坚持宣传发动不动摇
云南始终围绕“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不断增强宣传发动效果,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举办“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专题新闻发布会,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先进典型及常态化工作部署,持续释放“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挖掘报道《“企业家”恶行记》《跨境走私涉黑组织覆灭记》等典型案例11个,以案释法,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氛围。举办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启动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村入户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成效和举报渠道。2021年以来共接受举报线索4435条,广大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支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
通过两年半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力巩固了三年专项斗争成果,切实强化了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效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助力服务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度为97.73%,持续保持高位。
2021年常态化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
云南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
“打早打小、惩罚重处
除恶务尽、综合治理”不动摇
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全省公安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呈现出“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巩固
打击能力不断提升、行业治理不断深入
社会治安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
坚持打早打小不动摇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突破口和回应群众、取信于民的重要渠道,实行“线索核查、法制审核”工作方式,确保每条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常态化以来,全省共核查办结涉黑涉恶线索939条。同时,今年3月,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黑涉恶线索起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摸排接收的3万余条线索开展起底复核,推动全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质量进一步提升。
坚持严惩重处不动摇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应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以打开路、重拳出击,采取“省厅指导支援、州(市)提级侦办、警种合成作战”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黑恶案件侦办力度,提升案件侦办质量,确保案件有序推进、快侦快破。
常态化以来,全省共打掉黑恶团伙119个(涉黑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46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37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1.85亿元。
其中,今年以来,全省共打掉黑恶团伙15个(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7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起,查获涉案资产8620.85万元。特别是,针对黑恶势力向信息网络领域渗透蔓延等新动向、新形势,组织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严打网络“套路贷”、裸聊敲诈等黑恶违法犯罪,常态化以来,共打掉涉网黑恶团伙30个(涉黑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2个)。
坚持除恶务尽不动摇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将黑恶逃犯缉捕作为衡量扫黑除恶工作成效重要标准,充分发挥云南区位优势,立足境内、境外两大战场,组织开展“宣传发动战、情报研判战、排查搜捕战、境外追逃战”4场系列战役,全力缉捕黑恶逃犯。
2021年常态化以来,全省共抓获我省黑恶目标逃犯14人。同时,树牢“一盘棋”思想,积极协助全国其他省份公安机关抓获境外黑恶目标逃犯17人,特别是今年协助抓获1名潜逃境外公安部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有力地配合了兄弟省市的执法办案。
坚持综合治理不动摇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紧盯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行业秩序的典型涉黑涉恶类案件,坚持露头就打,严防出现“由乱生恶、由恶变黑”的情况发生。
今年,全省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大排查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损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典型涉黑恶类案件开展集中严打、整治防范,共侦办9类典型涉黑恶类案件1589起(同比上升23.4%),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140人(同比上升7.4%),形成强大震慑,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接下来
再一起了解下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情况
↓↓
市场流通领域整治情况
根据全国及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
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扫黑除恶斗争贯穿到营商环境建设、整治市场乱点乱象、提升监管效能、突出长效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
(二)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自2022年9月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4万件,处置核查投诉举报电话线索3.63万个、案件线索3584条。接办“三书一函”127件,完成整改120份,7份正在办理中。
铲除传销涉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加强对涉众涉稳传销风险线索专项部署排查整治和重点地区工作调研督导,重点地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共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3.16万个,受理打传信访咨询举报投诉136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11人。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主体2509户,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05件。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治理。针对农村薄弱环节,以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和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器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60家,销售环节经营主体5110家,查办案件71件。
聚焦食品安全治理,守牢市场安全底线。压紧压实食品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围绕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重点节令食品,组织开展食品企业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5.91万户,查办案件3715件。
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力度。围绕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傍名牌及冒用、伪造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查处知识产权案件267件。
开展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守护药品安全底线。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药剑”2023联合行动,加大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假劣药品整治力度。查办“两品一械”案件1368件,处罚到人34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9件。
聚焦民生关注,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养老诈骗、民生计量违法行为等15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742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3件;公布典型案例16件,持续释放了警示震慑效果。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
梳理制定990项执法事项,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实现执法事项清单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了监管执法效率。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建立执法有温度的包容审慎监管举措,通过柔性执法的方式传递法治的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企业发展打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大力推进行刑衔接和信息共享
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流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始终注重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到市场流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及时、移送顺畅、配合协调、打击有力。
今年上半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5件。强化与各职能部门信息互通互享,不断加强市场流通领域整治联合宣传、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力度,形成协作共治的工作局面。
下一步市场流通领域整治的重点
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从三个方面持续开展好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紧抓《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能力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作,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源头治理,下大力气打击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
聚焦源头治理,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药剑”2023联合行动、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等专项整治,确保查出成效、打出声威。切实提高“三书一函”办理质效,确保“三书一函”办结率达到100%。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治理长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同时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衔接,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制度机制,严肃处理公职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发布会上
还有这些精彩问答
云南法院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
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组织推动,确保工作连续不断档。二是坚持从严从快,确保打击力度不减弱。三是立足边疆实际,确保打击重点精准有力。四是依法“打财断血”,确保“黑财”清底见实效。五是突出重点领域,确保源头治理不止步。六是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确保斗争声势不降温。
据统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案件222件,判处2385人;二审审结137件,判处1961人。判处“保护伞”案件41件4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900余人,重刑率为39.7%,持续推动“打财断血”,执行到位率达到83.91%。研判和移交涉黑犯罪线索300余条,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5份,全省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打伞破网”“综合治理”等工作,发挥好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近年来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常态化扫黑除恶行业整治中主要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将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列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重点,与本系统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排查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真梳理“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按时办结并反馈司法机关。将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与矿产卫片执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等重要工作有效结合,综合运用卫星影像、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采取“人防+技防”加强监管,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二是全力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联合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全链条”摸排、打击、整治非法开采、运输、加工、囤放、销售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废弃矿井(硐)及历史盗采点8916个,封堵治理隐患点3231个;发现并处置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905起,其中立案查处577起,有效制止328起;收缴罚没款6631.90万元,没收矿产品66.26万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283起(其中被列为公安部督办1起,省公安厅督办1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89人。
三是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联合省公安厅印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工作机制》和《云南省矿产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全省矿产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采取何种举措高质效办理黑恶案件?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检察机关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黑恶案件高质效办理。
一是检察机关继续充分发挥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效能,对全部涉黑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实质性介入,依法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坚持“不放过、不拔高”,准确甄别案件黑恶定性与定罪,与公安机关共同将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提起公诉之前,为切实提升涉黑恶案件办案质效夯实基础。
二是检察机关内部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一体化”制度,在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时,统筹调配各级院、各辖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实战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建专业化团队,确保检察机关重大黑恶案件办理力度和质量并重;同时,严格落实涉恶案件定性由分州市级检察院审核把关,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定性由省检察院审核把关机制,上下一体,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三是检察机关持续与各级人民法院加强配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使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在办案全流程中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
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方面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制定《文化和旅游行业整治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抓实“三书一函”整改等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合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路线、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签订旅游合同、擅自改变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办结涉旅案件250件,公布3批共30件典型案件,通报8批次121家重点监管旅行社,发布“红黑榜47期”。
二是持续用力,加强文化市场排查整治。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剧本娱乐及校园周边书店和文具店巡查检查,严查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以及销售传播淫秽色情、霸凌、暴力、恐怖、凶杀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向公安机关移送了官渡区某经营部销售侵权复制品案,查办了昆明某KTV传播禁止内容歌曲案、景洪市某餐厅违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案。今年以来,共排查侵权盗版等案件线索61条,查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0件,严格审批监管235场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是强化引导,开展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召开了全省导游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并分层分类对全省1992家旅行社管理人员和2.4万余名导游进行了教育培训。对游客投诉中反映导游讲解中含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及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言行的导游实行停团学习。下发《导游人员规范执业告知书》,教育引导导游人员遵守法规,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四是发挥优势,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文旅部门阵地优势和宣传优势,积极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做法经验等融入文艺作品创作中,塑造工作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创作受各族人民群众喜爱的表演剧目和文艺作品。
更多详细内容
扫描下方海报二维码
看发布会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