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景洪”是一句傣语意思是“黎明之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允景洪司法所坐落在景洪市澜沧江南岸滨江大道临街商铺中,允景洪司法所在这象征着希望的“黎明之城”里沐光而行、奋楫扬帆在澜沧江畔一隅熠熠生辉。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允景洪司法所充分发挥“全国模范司法所”示范引领作用,创品牌、重实效,不断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为服务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思想过硬+作风扎实”,提升队伍“战斗力”
景洪市司法局允景洪司法所是一个年轻上进、守正创新、富有活力的集体。近年来,司法所以“作风整顿年”活动为抓手,夯实思想政治的深厚根基,增强“脑力”,强化专业实践的锤炼,提升“战力”,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激发各自“内生动力”,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坚守“定力”,通过以上“四力”合璧提升队伍治理能力,逐渐形成精诚团结、扎实稳定、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目前所内有1名公职律师,1人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执业资格证,3人持有全国行政执法证,干警先后荣获“西双版纳州三八红旗手”、景洪市“优秀政法干警”“公务员三等功奖章”等荣誉称号。
允景洪街道地处景洪市中心核心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民事活动活跃,允景洪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独具基层治理特色的“允景洪样板”。
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队伍。由司法所长编写的《景洪市常用人民调解案件卷宗模版》在全市司法所进行广泛普及,大大提高了案卷制作效率及“云智调”系统案件录入率。
结合景洪市少数民族聚居和旅游业发达的实际,因地制宜。司法所长将“傣族水文化”融入人民调解,运用水的刚柔并济之道及宽广宏大之义,巧用少数民族口传文学中的规范,坚定文化自信,绽放调解新动力。此外,为了拓宽化解矛盾的途径,充实退休司法所长、法官、警官等化解矛盾纠纷“智囊团”,搭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推荐了95名特邀调解员,建成6个律师、退休法官个人调解室。
司法所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全面落实“以案定补”保障,健全完善了考核问效和奖惩激励制度,近年来辖区各级调委会、调解室调解成功率达99%,10名调解员荣获州、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1名入选“云南百佳法律明白人”。
“改进方法+创新思想”,提升普法强基“影响力”
司法所紧紧围绕普法强基工作要求,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把个人爱好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以创新为目标,致力于打造新时代普法新姿态,让普法工作“活”起来!
用本土人说本土话的通俗方式“以案释法”,陆续参与拍摄“民法典双语剧情式”、普法公益广告、普法纪录片等视频制作,自编自导的《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双语公益广告和参与制作的西双版纳州第一部傣语普法微电影《无效的婚约》,分别荣获省级公益广告大赛一、二等奖。通过不断地自编自导自剪辑普法视频,已从“门外汉”成为使用一部手机就能“玩转”视频的小能手。
推出汽车“后备箱”普法、“小学生法律补习班”、普法“移动办公室”等线下普法载体,巧用“普法+文旅”方法,制作及展示普法团扇、傣陶、油纸伞等结合民族特色的普法文创产品,普法工作紧随潮流、接地气,使得人人学法成为一种新风尚。
收集普法宣传照片制作了司法所“八五”普法剪影集,投稿“普法小象”“解锁后备箱普法新姿态”“打造泼水节傣味法治大餐”等多篇宣传简报、视频。近年来,被“学习强国”“中国普法”“人民法治网”“云南政法”“云南司法行政”等官方媒体采稿80余篇。
“司法惠民+答疑解惑“,提升法律服务“满意度”
景洪市司法局允景洪司法所充分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人民调解等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司法所平台为依托、社区平台为桥梁,建成1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2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均配备“法律机器人”,建成“十分钟”法律服务圈,“有法律问题找司法所”成为辖区群众的共识。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确定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7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允景洪街道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近年来,提供法律咨询2750人次,推进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社区3个,州级民主法治社区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