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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司法局:以民族“五用”工作法打造泼水节“傣味”法治大餐
发布时间:2023-04-18  责任编辑:符晓

泼水节是傣族人民最隆重、最盛大的节日,近日,西双版纳州各族群众身着节日盛装,聚集到景洪市澜沧江观礼台参加庆祝大会。景洪市司法局趁着“双节”东风,以民族“五用”工作法在庆祝大会赶摆场上打造一桌“傣味”法治宣传大餐,“热情招待”全州各族群众及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给浓厚的民族文化节日庆典增添一份法治氛围。

组建“哨傣”所长法宣队 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

“哨傣”是傣语中指“傣族姑娘”的意思,在赶摆现场,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带队,以少数民族司法所所长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员,她们精心梳妆,身着民族服饰,肩披“普法宣传员”绶带,为了让法治“食客”们听懂法律语言,灵活切换民族语言、本地方言与普通话,充分发挥业务精干的优势,把法律知识送到全州各族群众及游客的心里,在赶摆场中形成一道靓丽风景线。

  

  敲起象脚鼓打起铓锣 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

“麻咯麻咯,哨多哩、冒多哩们看过来,一起来学法!”“哨傣”所长们随着象脚鼓的节奏热情吆喝,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一探究竟。活动现场不仅敲锣打鼓,还飘扬着傣族吉祥物—大象普法气球,大象普法气球上印着“普法强基”“12348法律咨询热线”“禁止酒驾”等宣传标语,吸引着过往游客积极参加活动,让获得“奖品”的群众成为移动的普法宣传员,随着赶摆的步伐扩散到赶摆场的每一处。同时,对于现场咨询的来访群众,“哨傣”所长们还会耐心使用“汉+傣”双语进行现场解答,咨询群众都表示很受用。

       发扬传承傣文用 民族文字诠释法治

注重傣族文字的发扬与传承,景洪市司法局将傣文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用傣文书写法律语言雕刻在“贝叶”上,制成的法律标语“贝叶经”可留存百年。活动现场,普法宣传员们还筹备开展了本土法治游园会游戏——丢沙包、转转盘,一个个贴着“双语”法律知识标语的矿泉水瓶,成为“丢沙包”的目标,想要领取奖品还需大声念出法条内容,让各族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启发和教育,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稳抓节日契机 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以傣历1385年新年节—泼水节传统节日为契机,在赶摆场人群聚集的场所,通过设立法治宣传屋、展示傣族文化系列普法产品、文艺表演、现场讲法等方式,悬挂普法标语3条,发放《普法强基进万家读物》《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宣传购物袋等普法宣传资料8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受教育群众3.5万人次。

       “法治+非遗” 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

“哨傣”普法宣传员集中展示了各自的创新普法产品,傣族慢轮制陶、傣族造纸术、傣族油纸伞等“法治+非遗”普法产品目不暇接,展示着傣族人民的传统文化风采,经过拍打、焙烧的陶器呈现着法治的坚毅,书写在手工造纸上的法治语言刚柔并济,撑起的傣族油纸伞宛如一把“法律保护伞”,吸引过往群众纷纷驻足拍照、了解学习。

活动最后,随着象脚鼓铿锵的节奏,大家围成一圈齐跳傣族团结舞,舞出了傣家人民欢庆新年的喜悦之情,展现了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和谐之美,呈现了一桌“傣味十足”的法治大餐,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