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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凤庆法院:用“四力”奏“四曲”,谱好市域治理新乐章
发布时间:2023-03-15  责任编辑:符晓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办案公正、解纷高效、服务便捷”的责任与担当,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乡土优势、法治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着力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织密织牢“法院——法庭——诉讼服务站——诉讼服务点”诉讼服务网络,努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行稳致远。

优化服务强“动力”

谱写定分止争“惠民曲”

织密为民服务“网络”。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从法庭延伸至辖区所有乡镇和部分重点村,在辖区乡镇设置诉讼服务站,在纠纷相对集中的重点村设置诉讼服务点,落实法官多元解纷、法律解答、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责,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构建“法院——法庭——诉讼服务站——诉讼服务点”司法服务解纷网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院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司法为民“桥头堡”作用。

延伸为民服务“触角”。积极推广“巡回+网格”工作模式,结合员额法官挂钩村(社区)制度,“片区法官”定期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风险摸排、纠纷化解等,并对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常态化业务指导,积极运用“开门听事”“出门解事”“便民答事”等多种手段,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萌芽初期找到化解的端口。2022年,共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送达、巡回办理案件1027件次,做实“足尖上”的群众工作。法官深入村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207次,全面筑牢诉源治理第一道防线。

多方联动挖“潜力”

弹好社会共治“合唱曲”

强化解纷网格衔接。在“一庭两所一室”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框架下,依托凤庆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强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行调对接,针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相邻权等突出矛盾纠纷,持续开展预防、排查、引导、调处等工作,全方面推动矛盾纠纷就地排查、就地调处化解。2022年,诉前化解纠纷1050件,成功化解563件。

盘活多元解纷力量。以“无讼村”创建为切入点,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员、村民小组长、乡贤寨老主动参与积极性,发挥其熟悉基层、信息来源广泛优势,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同时通过集中培训、庭审观摩、业务交流相结合,对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全层级”常态化业务指导,重点选树培养“调解能手”,指导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突发性的纠纷能够及时介入进行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2022年,8个村被授牌为“无讼村”。

司法引领添“活力”

唱好文明和谐“暖心曲”

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充分利用乡镇集市、假日节点等,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律进万家”“关爱未成年人”等活动,并在诉讼服务点、巡回审判过程中发放法官联系卡,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法律知识问答等,“线上+线下”齐发力,深耕法治土壤,提升纠纷“自愈”能力,推动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加速形成。

特色调解化心结。因地制宜探索特色调解模式,设置勐佑法庭“家事调解室”,打造柔性诉讼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妥善解决和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建成郭大寨乡团山村“民族特色调解室”,引入熟悉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代表委员、民族乡贤作为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儒家思想浓厚的诗礼乡古墨村设立“水磨调解室”,借助儒家名言、典故,下“水磨功夫”,耐心细致磨好“和”墨,让当事人在“家和”“人和”“事和”的浓厚氛围中,化解矛盾纠纷。

科技支撑融“智力”

奏响创新发展“信息曲”

服务“一键达”。依托移动微法院、“无讼临沧”平台等,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办理相关诉讼事宜,为群众提供“一窗通办、一站全办、跨域联办”的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通过诉讼服务站(点)在线音视频室,与乡村基层组织或社区基层组织进行音视频联网,当事人可就近到诉讼服务站点进行网上调解和开庭,使基层矛盾纠纷得到就地、就近、及时、有效化解。2022年,开展电子送达1587件次,办理网上、跨域立案共1260件,线上开庭237件次,真正构筑起群众家门口的“互联网法庭”。

纠纷“掌上解”。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实践,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向信息化、智能化调解模式转变,大力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无讼临沧”可视化调解平台,当事人只需一部手机,就可以联系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解纷。2022年,受理群众电话、线上咨询3379次,在线调解案件1408件,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掌上”智慧诉讼服务。

诉源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凤庆县人民法院将紧抓时代赋予的新要求、新机遇,争取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上有新作为,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基层社会治理上有新作为,努力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新方法,为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