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以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聚焦精准监督,扎实开展民事检察工作。
加强政治建设,在民事检察履职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该院在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今年全市检察长会议特别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院党组专题听取民事检察工作汇报,对民事检察工作短板问题作了针对性研究部署,为扎实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至上,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坚决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促使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重要指示,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民事检察业务问题,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遵守民事检察案件审查期限,认真做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让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办案可知可感,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做好人大代表监督案件办理工作,加强沟通,回应代表关切,认真落实最高检“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工作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件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民事检察案件听证、和解等工作,自觉在办案中接受社会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深入地融入检察实践。
加强精准监督,在监督办案中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关注“高利贷“、“套路贷”等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与刑检、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6件被人民法院采纳改判,另5件系今年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已决定再审。
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违法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号检察建议”,积极拓宽审判违法监督案件线索来源。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违法问题,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整体监督效果。如针对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的法律监督和专项检查,执行监督专项检查,全市民事检察部门针对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在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案件提出类案检察建议各1件。2021年以来针对审判程序活动违法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人民法院已全部采纳;针对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7件,法院已回复的24件已全部采纳。
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高质效履行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职责。市检察院采取下基层、面对面、案件指导函、电话督促等形式加强对个案、类案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具体指导,上下一体合力提升监督质效。针对程序性、瑕疵性问题,通过类案监督、与人民法院专门沟通等方式,督促人民法院纠正,提升监督权威。
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开展涉“职业放贷人”及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助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今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职业放贷人”民事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把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作为做实基层工作、做强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全市共办理36件涉“职业放贷人”案件,其中抗诉案件办理居全省首位,工作经验在全省民事检察业务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
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准确筛查案件线索,与人社部门等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多渠道受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加强调查核实,精心分析研判,确保案件质量。2021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20件,通过支持起诉、和解督促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2599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职能,为平安丽江、法治丽江的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做好沟通协调,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理念,在对案件提出监督意见以前,主动和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对其中存在的分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争取达成一致,推动构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工作合力,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目标,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能动履职,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彰显民事检察制度价值
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民事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法律监督与息诉罢访并重,坚持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到诉讼监督的各个环节,自觉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努力化解矛盾,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上“止于至善”,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通过开展听证的方式,引导当事人接受和履行生效裁判,积极化解矛盾,加大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力度,维护生效裁判权威。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领社会法治共识。全市两级院持续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共拍摄民法典普法小视频5个,涉及内容丰富,从相邻权关系、借用机动车、买卖机动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切入,生动诠释法律关系,将法律知识短平快的传递给人民群众,拍摄的小视频被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宣传效果显著提升。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走乡镇进社区进企业,通过在现场讲解民法典和宣传民事检察工作职能,发放宣传手册,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展示民法典,扩大民事检察社会知晓度,大力宣传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民法典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出去,基层院也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同步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法典和民事检察职能宣传工作,力求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民事检察创新发展新动能
更新司法理念,落实精准监督,着力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始终。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准监督的内涵和要求,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监督思维,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介入的时机、方式和程度,合理适用检察建议、抗诉等不同监督手段,研究两种监督方式的具体适用情形,既善用检察建议柔性监督,又用准抗诉刚性监督,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生效民事裁判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提出抗诉29件,两者比例大体相当,实现了较好的民事检察监督效果。
加强岗位练兵,提升队伍素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事检察案件。积极践行“三个善于”,统一全市民事检察办案新理念。市检察院借助“丽检青年谈”,专题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大研讨,致力解决民事检察干警会、能、专问题。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组织市县两级院干警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下一步,丽江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主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聚焦监督质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能动司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为推进丽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民事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