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自觉地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融合起来,扎实履职,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今年以来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件,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生态司法修复示范林,督促异地恢复林地35.6亩、清理固体废物20余吨、增殖放流各类鱼苗7100尾,督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投入生态修复费用18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养护复壮古树名木50余株、安装保护古树名木警示牌76片,向村民发放了《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并与村民签订了保护协议,切实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在加大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强化对食品、药品等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切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如督促相关部门对冷链食品销售行业中存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销售过期食品以及未认真履行食品查验制度等问题进行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又如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消”字号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以及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等乱象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通过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严防国有财产流失,助力提升国有财产管理和治理水平。如,依托相关机制,牢牢把握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督促和帮助行政机关及时封堵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对40余家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企业开展排查,核实应缴税费4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勐腊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稳妥进行新领域探索,通过拓展办案新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如督促养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迅速对走访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消除;聚焦游泳场所,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游泳场所未按照国家卫生规范设置强制浸脚池、未配备急救药物或部分急救药物已过期、救生器材未摆放在明显位置以及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未设置观察台、救生员配备不齐全、经营时救生员未按要求在岗等行业乱象进行整治,有效提升全县14个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质量和公共安全质量。
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村寨、社区等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解读条文、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让公益诉讼走进群众。提高宣传质效,组织拍摄了《守护幸福河湖——钓友指南》公益保护普法宣传短视频,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检察公益诉讼,该片被推送参加云南省第五届“守护幸福河湖”主题赛。同时,通过举办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将法治成果直观式展现在群众面前,实现法治实践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