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怒江州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份来自昆明某高校大学生的司法救助申请。申请人唐某莲姐妹俩家住泸水市鲁掌镇,父亲2022年因病离世,母亲2023年6月不幸去世,一时间姐妹俩彻底失去了生活依靠,当前仅靠国家政策性扶持维持日常生活,无其他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受案后,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随即深入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后,立即将本案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力求在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
考虑到泸水昆明两地路途遥远和出行安全,不为申请人增加经济负担、不耽误学业等综合因素,秉持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的原则,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把司法救助现场“搬”到救助申请人的学校,上门为其送上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司法救助金。
10月29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邬中明带领办案干警赴昆,在学校老师的见证下,为唐某莲姐妹俩发放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助力她俩完成学业。
“学业是否跟得上?”
“目前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
“一定要以阳光的心态走向未来,坚强起来,我们会一直站在你们身后。”
暖心的话语深深触动了姐妹俩,父母去世后积压在内心的悲痛再也无法抑制,姐妹俩失声痛哭,宣泄着内心的悲伤。这笔救助款,对于不幸的姐妹俩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将助力她俩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她俩表示一定会用这笔资金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在这起案件的办理中,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三快”原则,从受理申请到走访调查核实,再到主动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用最短时间,真正发挥了司法救助的救急作用。
下一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民有所难、我有所应”的司法理念,聚焦弱势群体,坚持在办案中“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切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为民解忧济困的作用。(泸水市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