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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双江:一场开在澜沧江畔的“上门”听证
发布时间:2023-03-21  责任编辑:符晓

“因为一时冲动伤害了家人,触犯了法律,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赡养好自己的父母。”犯罪嫌疑人罗某五在听证现场如是说。

“谢谢检察院,为了我们家的事亲自到家里了解情况,上门办案,还为我申请到救助金,切实帮助我们解决实际困难,非常感谢你们!”年迈的被害人罗某三对着检察官哽咽着说道。

一枚国徽、一条横幅、几张桌凳……近日,一场简单而不失庄重、严肃而不失温度的案件公开听证会在临沧市双江县大文乡清平村举行。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罗某五醉酒后在自己家中与其母亲罗某三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过失将罗某三砸伤,公安机关以罗某五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属家庭矛盾引发,社会危险性较小,犯罪嫌疑人罗某五认罪认罚,已得到被害人罗某三的谅解,且罗某五系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承担着两位老人的赡养义务。根据本案的案情及特殊情况,双江县人民检察院拟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罗某五作不起诉决定。

该案办理中,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到被害人年老体弱、犯罪嫌疑人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且居住地遥远的实际情况,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采取“上门式”简易听证模式,对案件中罗某五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详细阐述了拟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五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会人员结合案件事实及案件处理等方面发表意见,听证员通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五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当场对罗某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送达会上,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对罗某五进行训诫,其他参会人员对罗某五提出劝导意见,引导其在获得从宽处理后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使其真诚悔罪,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听证会现场吸引众多村民前来旁听,为加强村民法治意识,检察机关就地开展“以案释法”,同时对在场村民开展法治宣讲,将身边人的“深刻教训”变为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深刻警醒”,让普法宣传变得更鲜活、更生动、更有效。

此次就近就地开展上门听证,是检察机关打通检察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生动实践,是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有效措施。以检察能动履职践行初心使命,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