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人民法院面向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红河州法院聚焦强基导向,将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全州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抓手,高位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创新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地方经济繁荣和民族团结进步,让“小法庭”释放强基“大能量”,书写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2022年9月以来,全州人民法庭共计收案8852件,审结8445件,近年来涌现出以个旧法院大屯人民法庭、建水法院曲江人民法庭、元阳法院李佳侯、弥勒法院李治平等为代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州中院所报送的“强考核建机制实举措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案例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动能
按照州中院党组关于全州法院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通过擦亮党建引领“新名片”,着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为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凝聚了强大动力。
建水法院曲江人民法庭于2021年9月成立该庭党支部,在全州法庭中率先实现支部建庭上,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引领辐射作用;红河县法院辖区人民法庭秉持“让党旗在法庭高高飘扬”理念,推出“党建+”人民法庭工作模式,提升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元阳法院辖区人民法庭深入开展审判团队与党的基层组织一体化建设,保障“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推动实现锤炼党性作表率、廉洁司法建新功。
打造亮点品牌,提升解纷效能
立足红河区位特点,深入挖掘地域民族特色文化,积极探索符合红河实际的人民法庭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路径,打造8个特色法庭,设立5个民族特色调解室,推出“马帮侨乡法庭”“家事审判法庭”及“可邑阿细”“和更哩”“阿卡卡”“哈尼哈巴”民族特色调解室等一批法庭司法服务品牌,实现铸品牌、增质效、促和谐。
打造亮点品牌,提升解纷效能
元阳法院新街人民法庭结合地处红河哈尼梯田核心区优势,打造“梯田法庭”,通过“4+”治理模式强化哈尼梯田司法保护,助力梯田生态文明建设;弥勒法院弥阳人民法庭对全市金融房地产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和立审执一体化管理,打造金融房地产审判专业法庭,并聘任34名金融从业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在法庭指导下专司金融类案件诉前调解;红河县法院甲寅人民法庭积极参与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打造“农耕生态法庭”品牌,与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保护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等共建司法保护综合协同机制,有力拓展了环境纠纷解决方式。
推进多元解纷,深化诉源治理
以贯彻《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为重要抓手,落实州中院《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将法庭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搭建“网格排解、乡村自解、部门联解、法庭调解”四级联调解纷机制,实现人民法庭解纷从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个旧法院大屯人民法庭以“433”工作法为驱动,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并设立乡贤调解处推动“无诉村社”建设,2022年受案数实现负增长;弥勒法院新哨人民法庭与镇、村(社区)定期每月15日召开分析研判会,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批办,并整合力量构建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联处“1+N”联动工作机制,将东风农场管理委员会5180户网格挂联户全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覆盖范围;金平法院勐拉人民法庭与辖区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建立综治室、调解室、警务室、法官工作站“四室合一”联动调解对接中心,并指导村民小组将多元解纷机制纳入村规民约,共同开展“无讼村”创建活动。
坚持巡回审判,回应民生诉求
传承发扬新时代“马背法庭”精神,秉持方便诉讼、减少诉累的原则,把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持之不懈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并依托全州136个“共享法庭”深化工作合力,实现全州28个法庭对133个乡镇司法服务全覆盖,2022年9月以来共巡回审理案件7464件,巡回率达86%,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得到不断满足。
元阳法院辖区人民法庭在巡回审判中注重双语审判功效,组织编撰《办案常用哈尼、彝、傣—汉双语手册》,通过学习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拉近与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距离,促成大批纠纷顺利化解;红河县法院甲寅人民法庭在巡回审判中践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思路督促履行,使16名农民工工资10余万元得以全部兑付到位,成功避免该纠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早日实现了群众胜诉权益;弥勒法院朋普人民法庭到以壮族、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寨巡回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不仅为八旬老人化解了赡养纠纷,同时成功解开老人与子女之间的芥蒂,实现“调解一起案件,重拾一份亲情”。
推动基层普法,厚植法治根基
将人民法庭工作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组织群众旁听醉驾、偷越国(边)境、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及涉“三农”犯罪等基层普遍关注的案件庭审,积极开展庭后释法答疑,并利用好地方赶集日、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2022年9月以来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普法活动271场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21000余份,全力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石屏法院牛街人民法庭在当地村镇举办每周一次的“法治夜校”,围绕婚姻家庭、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相邻关系等方面内容展开深入浅出的普法讲解,深受基层干部群众欢迎;红河县法院甲寅人民法庭做实线上宣传栏目《哈尼法官说》,由法官运用哈尼语,重点宣讲生态环境保护中哈尼群众急需的《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哈尼梯田保护条例》等系列普法内容,累计观看人数达8000余人次;蒙自法院辖区人民法庭利用巡回审判时机,开展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农村集体产权等涉农纠纷宣传64场次,为乡村营商环境建设、乡村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石。
初心映法徽,匠心铸丰碑。红河州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半径,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实现全州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有新进步、便民服务有新实效、审判质效有新提升、参与基层治理有新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有新气象、队伍建设有新面貌,为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