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法官到纠纷现场勘察、敲桩定界,为两位邻居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使得邻里之间重归于好。
案情回顾
原告屈甲与被告屈乙是同村村民,2020年,屈乙与他人互换自留地,与屈甲的土地南北相邻。2023年,屈乙开始在其承包的自留地上施工,并将部分石头、树桩堆放在其土地东侧地头,屈甲认为屈乙堵塞了其通往自留地的道路,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并多次发生冲突。
二人的纠纷经派出所多次出警,由当地村委会、司法所调解未果后,原告诉至腾冲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事关当事人生活或切身利益,加之原被告双方积怨已久,如不妥善处理,只是一判了之的话,很可能导致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
鉴于双方的邻里关系,以从根本化解矛盾为目的,承办法官通过现场勘验后,到当地村委会了解了土地发包情况,并到腾冲市档案局,调取了该地块各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情况。
针对本地块在土地登记时,未留出通道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有必要留出一条通道供双方通行。于是,法官本着乡亲邻里和睦相处、相互提供便利的原则,将“情、理、法”相融合,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安抚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被告双方同意用各自的土地,留出一条面积为65.5平方米的通道,其中原告屈甲用地22.016平方米,被告屈乙用地43.488平方米,屈甲用其自己的土地补偿被告10.736平方米。
之后,法官当即到现场敲桩定界,明确通道位置及原、被告双方的土地界线,要求双方以法官现场确认的3个标桩连线,作为双方的土地分界线,双方今后施工不得超过此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生活中,虽有“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流传至今,但是依旧避免不了因鸡毛蒜皮之事,引发的矛盾纠纷,如若这些纠纷不能妥善处理,就有可能因一时冲动,导致矛盾升级、关系恶化,最终还可能引发肢体冲突、造成伤害。腾冲法院在促进矛盾纠纷解决的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大家理性解决纠纷,打造和睦友好的邻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