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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中院:巧用加减乘除 全面助力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2023-04-22  责任编辑:资朗

近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以党建为引领,创新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多措融合,深入推进“无讼创建”工作,推动开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局面。

坚持党建引领 机制建设做“加”法

全州两级法院坚持发挥基层村、社区党建综合体引领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枫桥经验”紧密结合。

牟定县人民法院以党建为引领,抓实政治引领“守初心”、公正司法“修匠心”、司法为民“赢民心”的“三心”工作法,全力推进无讼创建工作。

各县市法院积极会同当地党委政法委制定诉源治理相关实施意见以及“无讼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打造基层在线多元解纷新样本。南华县人民法院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全县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禄丰市人民法院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无讼村、社区、乡、镇”创建工作,会同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创新司法服务 为群众诉累做“减”法

牟定县人民法院启动了“一村一法官、诉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在职在编干警下沉到全县7个乡镇89个村(居)“一对一”为基层提供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化司法服务;大姚县人民法院“1+2+N”法官工作室常态运行;武定县人民法院充分依托“网格+法官”模式,通过法治宣传、巡回审理、走访调查、协同办案同步并行的模式为群众减负;禄丰市人民法院建立“1+4+N”诉源治理新模式,在精准施策上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姚安县人民法院邀请基层治理单位负责人、五老乡贤等担任司法联络员,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培训指导、纠纷分流、普法宣传等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通过不懈努力,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已经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联动调解+巡回办案+指导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为一体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实现“少讼”向“无讼”的转变。

延伸司法职能 为群众幸福加码做“乘”法

姚安县人民法院的“梅葛调解团”,不仅配备“双语法官和书记员”,还有专业的梅葛调解员。梅葛调解不仅运用在案件调解中,还大量运用于普法工作中。梅葛调解员将刑法等内容与梅葛说唱、姚安花灯等特色文艺相融合,通过“双语”、围炉“普法”等个性化设计,潜移默化夯实治理根基。

全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案件资源优势,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定期普法、类案示范,把专项普法作为“抓根本、强基础”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精细化抓好“百名法官进企业”等活动,同时选派102名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干警作为专项普法工作队员参与县市专项普法,合理引导人民群众诉讼预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与法治建设相融合,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厚植司法温度 纠纷化解做“除”法

在楚雄市人民法院洒鸡口法庭所管辖乡镇中,中山镇法鲁古村委会已9年无诉讼案件、无刑事案件,大过口乡近10年未发生赡养类纠纷。这数字的背后,是司法温度根植于无讼创建的日积月累之中的收获。

多年以来,楚雄市人民法院洒鸡口法庭主动融入辖区无讼村委会建设,强化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持续发挥中山镇务阻村委会、法鲁古村委会、大过口依齐么村委会示范点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效应。

为尽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州两级法院综合辖区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历年诉讼案件、村风民俗等情况,始终把司法温度贯穿于调解工作,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将诉前调解与基层综合治理网格体系、基层人民调解体系有机融合,依托社会调解组织、特邀调解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先行调解,借助乡镇(村)综治网格,以及乡镇(村)干部、调解员等力量,搭建诉调对接“一站式”平台,将案件解决在诉前,用真心、真情架起司法为民的“连心桥”。